诸子百家是对春秋战国时期各种学术派别的总称,诸子百家之流传中最为广泛的是儒家、道家、阴阳家、法家、名家、墨家、杂家、农家、小说家、纵横家。
我国春秋战国之际,随着奴隶制度的没落和封建制度的兴起,社会上各个不同的阶级、阶层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代表人物,对自然、社会以及其他种种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。他们著书立说,开门授徒,四方游说,互相辩驳,都想以自己的学说来改造和拯救社会。儒、法、道、墨、名、农、兵、阴阳、纵横……百家争鸣,形成了前所未有的浓厚学术空气,产生了异彩纷呈的诸子学术思想。这些思想,博大精深,对中国历史......
- 管仲
管仲(?—前645)即管敬仲。春秋初期政治家。名夷吾,字仲,颖上(颖水之滨)人。由鲍叔牙推荐,被齐桓公任命为卿,尊称“仲父”。他在齐国进行改革,分国都为十五士乡和六工商乡,分鄙野为五属,设各级官吏管理。并以士乡的乡里组织为军事编制。更设有选拔人才的制度,士经三次审选,可选为“上卿之赞(助理)”。他主张按土地好坏分等征税,适当征发力役,禁止掠夺家畜。并用官方力量发展盐铁业,统一铸造和管理货币,调剂物价。齐国从此国力大振。他帮助齐桓公以“尊王攘夷相号召,使成为春秋时的第一个霸主。
- 慎子
慎到(约前395—约前315)战国时法家,赵国人。曾在齐国的稷下学宫(当时各学派争论学术思想的地方)讲学,负有盛名。他从“弃知去己”的观点出发,提出“大君任法而弗躬,则事断于法矣”(《慎子·君人》)的法家政治思想。他强调势治,认为“贤者未足以服众,而势位足以诎贤者”,把君主的权势看做行法的力量,只要有了权和法,一个平凡的君主就可以“抱法处势”,“无为而治天下”。
- 李悝
李悝(前455—前395)战国时法家。曾任魏文候相,主持变法。经济上推行“尽地力”和“善平米”的政策,鼓励农民精耕细作,增加产量,国家在丰年以平价购买余粮,荒年以平价售出,以平抑粮价;主张同时播种多种粮食作物,以防灾荒。政治上实行法治,废除维护贵族特权的世卿世禄制度,奖励有功于国家的人,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强国之一。他汇集当时各国法律编成《法经》,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,现已失传。其言论见于《汉书·食货志》、《晋书·刑法志》等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著录《李子》三十二篇,已佚。
- 商鞅
商鞅(约前390—前338)战国时政治家,卫国人。公孙氏,名鞅,亦称卫鞅。初为魏相公孙痤家臣,后入秦说秦孝公。秦孝公六年(公元前356年,一说在三年)任左庶长,实行变法。旋升大良造。秦孝公十二年由雍(今陕西凤翔南)迁都咸阳(今陕西咸阳东北),进一步变法。后十年(前340年)因战功封商(今陕西商县东南)十五邑,号商君,因称商鞅。他两次变法,奠定了秦国富强的基础。秦孝公死后,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。
- 尸子
尸佼(约前390—约前330)战国时法家,晋国人,一说鲁国人。曾参与商鞅变法的策划。商鞅被杀后,逃亡入蜀。主张“令名自正,令事自定,赏罚随名,民莫不敬”。要求确立并根据法律制度进行统治。
- 韩非子
韩非(约前280—前233)战国末期哲学家,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。出身韩国贵族,与李斯同师事荀子。曾建议韩王变法图强,不见用。著《孤愤》、《五蠹》、《说难》等十万余言。受到秦王政的重视,被邀出使秦国。至秦后,因李斯、姚贾陷害,自杀于狱中。他吸收了道、儒、墨各个家的思想,尤其有选择地接受前期法家的思想,成为集法家学说之大成者。他综合了商鞅的“法”治,申不害的“术”治,慎到的“势”治,提出以“法”为中心的“法、术、势”三者合一的封建君主统治方法,对后世影响很大。在哲学上发展了荀子的唯物主义,认为“道”是事物运动的普遍规律,而“理”则是具体事物运动的特殊规律。他说万物各异理,而道尽稽万物之理,故不得不化。”(《韩非子·解老》)肯定具体事物是不断变化的,“道”“理”也都要随之而变化。提出“缘道理以从事”、反对“无缘而妄意度”。并主张“世异则事异”、“事异则备变”的历史观。还认为人口和社会财富的多寡是决定历史变革的原因,强调一切社会关系。均出于人们的“自为心”或“计算之心”。他还肯定趋利避害乃人之常情,也是国家执行赏罚、法令的依据。
- 李斯
- 子产与邓析子
子产(?—前522)即公孙侨、公孙成子。春秋时政治家。郑贵族子国之子,名侨,字子产,一字子美。郑简公十二年(公元前554年)为卿,二十三年(公元前543年)执政,实行改革,整顿田地疆界和沟洫,有利农业生产,后又创立按“丘”征“赋”制度,把“刑书”(法律条文)铸在鼎上公布,不毁乡校,以听取“国人”意见。这些改革给郑国带来了新气象。他还提出“天道远,人道迩,非所及也”(《左传?昭公十八年》)的命题,反对当时某些迷信举动。
管仲(?—前645)即管敬仲。春秋初期政治家。名夷吾,字仲,颖上(颖水之滨)人。由鲍叔牙推荐,被齐桓公任命为卿,尊称“仲父”。他在齐国进行改革,分国都为十五士乡和六工商乡,分鄙野为五属,设各级官吏管理。并以士乡的乡里组织为军事编制。更设有选拔人才的制度,士经三次审选,可选为“上卿之赞(助理)”。他主张按土地好坏分等征税,适当征发力役,禁止掠夺家畜。并用官方力量发展盐铁业,统一铸造和管理货币,调剂物价。齐国从此国力大振。他帮助齐桓公以“尊王攘夷相号召,使成为春秋时的第一个霸主。